2019年12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和外汇局联合发文,决定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那么,从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报告制度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
汇衡在1月就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天津、广东、深圳、湖北、福建等地在新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体系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流程进行了研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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